如何看待「8名大学生宾馆内炸金花1元1局 被指涉赌博拘留」?
江苏一大学的8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完学校组织的毕业典礼后,为了庆祝友谊八人相约外出旅游,兴奋过头的八人宾馆赌博影响到别人被举报,接到举报的民警将8人抓获并依法治安拘留,而他们也将错过学校12日发放毕业证的时间。2015年6月7日泰安市公安局财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商务宾馆内有不少男子大喊大叫,怀疑有不法行为。接到举报后,财源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从该酒店的410房间内传出了不少男子大喊大…
针对群众关心的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 动如何区分的问题,公安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
3、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九、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公安部原来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编辑于 2015-06-10赞同251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全部 15 个回答